| 对象 |
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和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的企业(单位) |
| 条件 |
安排持《优惠证》的大龄(男50岁以上女40岁以上)就业困难对象和一家有两个以上下岗失业人员的对象 |
| 所需资料 |
岗位补贴资金申请报告、招用下岗失业人员《再就业优惠证》、与下岗失业人员签订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确认的劳动合同复印件、上月工资发放及社会保险费缴纳凭单、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等 |
| 办理手续 |
用工单位凭前述所需资料,到区就业局填写岗位补贴核定表,经区财政部门核实后7个工作日内由区就业局直接划入用工单位银行账户 |
| 补贴办法 |
按不低于本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%给与岗位补贴。 |
| 备注 |
跨地区就业的由下岗失业人所在地给与岗位补贴 |